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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理工大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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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理工大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工程”实

施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理工大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理工大学

                                                 201352

重庆理工大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课程是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专业核心课程则是课程体系的关键和基础,对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主导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切实提高课程建设整体水平,学校决定实施“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发展为本,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教学方法更新和教学手段现代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践环节建设,规范课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我校课程建设质量。

二、总体目标

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建设思路,经过3-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校建设一批在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专业核心课程。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与创新专业课程体系结构,建立科学、合理、重点突出的专业课程体系,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责任心、好奇心、进取心”和“表达能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保证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浓缩精炼专业基础知识,提高课程的品质与效果,为学生构建起科学合理的专业核心知识体系,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时间和空间保证。

四、实施程序和管理

(一)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实行项目制,建设周期为三年,拟分期分批建设,每年的建设计划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课程负责人;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由课程归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二)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实行认定和审批制。由专业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规划认定、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理工大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任务书》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每个专业必须同时遴选不超过5门的专业核心课程组成课程群进行建设。

(三)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实行课程建设负责人制。课程建设负责人是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各项组织和研究工作,带领课程组成员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四)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期间,教务处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建设期满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五)对于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成员,学院需在岗位绩效工资Ⅱ中对其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虑。

(六)已经立项的核心课程群可按一定程序自行设立部分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该项目等同于校级教改项目。

五、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与评估标准

(一)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原则上需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有健全的专业核心课程群主讲教师准入和评价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教学内容。课程内容设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规律;理论课程内容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能及时将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学;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能够因材施教,有一套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设计过程重视互动式、参与式、启发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运用,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过程体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相结合;教学手段丰富多样,能结合课程特点恰当地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提高教学效果方面成效明显。

(四)教材选用与编写。选用优秀教材(含国家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五)考核评价。积极进行考核评价方法的改革,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考核方式灵活多样。命题科学且与教学内容协调,具有思考性和启发性,侧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有严格的考核要求和评价标准,评判公正规范。

(六)教学资源。在学校精品课程网中建立有教学资源丰富、功能比较齐全、运行良好的课程网站,并能有效共享。课程一般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和至少3 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各不少于 45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教学录像全程上网。

(七)教学管理。具有完整、规范的课程教学档案和教学过程材料,教学日历、教案讲稿、教师手册、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试卷及成绩分析总结等齐全;经常开展教学研究、观摩教学及试讲等活动,并有记录。

(八)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教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有校级及以上教学获奖、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

(九)教学效果。学生和教学督导团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同行评价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学到了知识、开拓了思维、提高了能力。

(十)其他。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期间,应该积极申报市级和国家级等相关建设项目或奖项。

六、经费管理

(一)学校根据每年预算情况提供一定的建设经费,确保每门课程在三年内的总经费投入约为5万元。

(二)依据“项目编号、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原则,凡明确用于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及课程归属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网站建设、多媒体课件研制、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与教辅资料编写出版、课程建设研讨等方面发生的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咨询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其开支和运作均应遵照学校财务制度办理。

(四)课程建设进程中,经检查有下列情形者,停止拨款或视情况追回已拨款额:

1.经费开支不符合本方案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的;

2.负责人因工作调离、退休等原因不能负责课程建设而又没有变更合适的人选继续负责该课程建设的;

3.该门课程未能开设或者专业核心课程所在专业停招(关闭)的;

4.建设成果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的。

七、附则

(一)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重庆理工大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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