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

联系我们

教务科:023-62563281

办公室:023-62563293

建设科:023-62563286

教材科:023-62563285

实践科:023-62563287

创业办:023-62563616

教学信息中心:023-62563291

重庆理工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

  • 时间:2017-09-30
  • 作者:
  • 点击:
  • 来源:

为了构建我校学生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规范学分制教学管理,确保学生选课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校教务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应充分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所属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班导师等指导下自主安排好个人学习计划。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依据所在专业培养方案、教务处所公布的选课相关通知及选课指南等资料进行选课,按照先修后续关系确定修读课程和修读时间。

(一)学生每学期选课时间和可供选择课程,均按教务处通知的具体要求执行。学生应主动登录学校通知网并查询教务通知中关于选课的通知,及时了解课程变动情况及有关选课的信息。

(二)学生在选课时,须选满本学期所开设的所有必修课程之后,方可选修其他课程。有严格的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在选修先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后,再选修后续课程。

二、本科生选课分为正选第一阶段、正选第二阶段和补退选三个阶段。学生可通过校园网内任何一台计算机登录数字化校园中的“教务系统”进行选课(选课具体方法可见教务处网站上“选课指南”),每学期不同阶段选课的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一)正选第一阶段:在学期开课计划微调结束后,学生可通过选课系统选择下学期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和学科选修课程。正选第一阶段所有课程没有安排时间地点及容量,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及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下学期修读该课程。

(二)正选第二阶段:在排课结束后,学生通过选课系统选择下学期可供选择的所有课程(包括:专业选修、学科选修、通识教育课程、大学体育及分级教学课程)。正选第一阶段学生选课数据将优先置入课堂,学生可根据情况保留或退选课程。正选第二阶段结束后教务处会对因选课人数不足20人或其他原因未开出的课堂予以停开并在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删除该课堂学生名单;因课堂被取消导致选课无效的学生,可在补退选阶段补选其他课程。

(三)补退选阶段: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学生可以进行课程的退选及补选。

(四)学生应在补退选结束以后,及时在教务系统中的“课表查询”查看自己最新的课表,核对每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五)补退选阶段结束后,若学生无法继续修读选修课程须本人书写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并签字后,交至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若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补选选修课程,须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学生补选、预(补)修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教学信息中心统一处理。

三、学生选课、听课、考核必须一致。学生不能参加未选课教学班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缺成绩”。

四、选课是学生自主新学习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认真对待,并对自己的选课行为负责。学生凭学号、密码登录数字化校园并进入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密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他人帐号及密码进入选课系统,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进行选课。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关闭